达斡尔八大姓氏(达斡尔姓氏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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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斡尔八大姓氏之一,也是满族的一个大姓氏,主要分布在内蒙古自治区东部、黑龙江省东部、吉林省东部、辽宁省西部、河北省北部、山西省西南部、陕西的一个大姓氏。

达斡尔八大姓氏(达斡尔姓氏图表)-第1张图片-东江百科

达斡尔族是中国56个民族之一,主要分布于内蒙古自治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鄂温克族自治旗一带;

达斡尔族居住地最早记载为讨浯儿河,明初迁往黑龙江以北;17世纪中叶因中俄边疆战事,清政府为巩固后方,达斡尔族最初迁往嫩江流域,少部分仍留在今外贝加尔一带。后因清政府征调青壮年驻防东北和新疆边境城镇,逐渐形成了现在的分布的状况。

达斡尔族有自己的语言,原文字已丢失,现使用拉丁字母为基础的文字,现在达斡尔族基本上通晓汉语并会书写汉文,与蒙古族杂居的达斡尔族,大部份通晓蒙古族语 。达斡尔族能征善战,后金为入关巩固后方,三征索伦,故有俗语“索伦骑射甲天下”。

名称

1616年努尔哈赤称汗,次年即征服黑龙江中游萨哈连部,当时达斡尔或以地区被称为萨哈连(满语对黑龙江的称呼),或以贡物特点称为萨哈尔察(满语译音意为黑貂)部,或与鄂温克等泛称为索伦部。至康熙初年,才出现“打虎儿”的译名,以后又常译为“达胡尔”、“达虎里”、“达呼尔”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根据本民族意愿,统一定名为达斡尔。

历史

起源

达斡尔族清代以前使用的契丹文失传,靠口述来传承历史,清朝以前的历史较难考究。但是根据达斡尔族传说及达斡尔人与契丹人生产、生活、习俗、宗教、语言等方面的对比研究,史学家大多认为达斡尔族属辽代契丹的后裔,而也有部分学者认为达斡尔族是由当地土著先民发展而来。利用DNA技术的相关实验表明,契丹与达斡尔族有最近的遗传关系。

辽朝灭亡以后,达斡尔族的先民迁徙到黑龙江以北。

清朝

1640年8月,清朝政府将在征服索伦部战争中俘获的壮丁、妇女幼小共5673人均隶入八旗,编为牛录。此后,清朝陆续将归附内迁的达斡尔人编为牛录。

17世纪中叶,达斡尔族的先民分布在外兴安岭以南精奇里江流域河谷与东起牛满江,西至石勒喀河的黑龙江北岸河谷地带。因沙俄殖民者入侵和清政府对该民族统治的加强而南迁至嫩江流域,大兴安岭和嫩江流域就成了达斡尔人的故乡。后来,由于清政府征调达斡尔族青壮年驻防东北地区及西北边境城镇,有一部分达斡尔人徙居呼伦贝尔、瑷珲及新疆塔城。

1643年,沙俄瓦西里·波雅科夫等哥萨克人,第一次入侵中国黑龙江流域。最先闯入中国精奇里江达斡尔族居住区,遭到达斡尔族居民的坚决回击,迫使哥萨克匪徒狼狈逃窜。

1651年,哈巴罗夫又率领沙俄军再次入侵黑龙江。当到达桂古达尔达斡尔族联防城时,威胁居民向沙皇缴纳“毛皮贡赋”,达斡尔族首领桂古达尔义回答:“我们向中国顺治皇帝进贡,哪有给你们的贡品?要我们交贡,除非我们战斗到最后一个人。”达斡尔族人抵抗了沙俄军的进攻,661人英勇牺牲。

1684年,达斡尔族参加了反抗沙俄侵略的雅克萨之役。

1732年,清政府在达斡尔族3个扎兰和鄂温克族5个阿巴的基础上正式组建了布特哈八旗。其中,达斡尔人聚居的都博浅扎兰被编为镶黄旗,莫日登扎兰被编为正黄旗,讷莫尔扎兰被编为正白旗。在瑷珲、墨尔根、齐齐哈尔、呼伦贝尔、呼兰等城驻防八旗官兵中,均有一定数量的达斡尔人。在齐齐哈尔、墨尔根、瑷珲三座军事重镇的官兵中,“达呼里居数之半”。

近现代

1956年9月,齐齐哈尔市政府决定,将原龙江县虎尔虎拉区、达呼店区、卧牛吐达斡尔族自治区以及榆树屯等4个农村区合并,成立县一级的梅里斯达斡尔族区。梅里斯达斡尔族区是中国现有的五个城市民族区之一,也是中国唯一的达斡尔民族区。

社会结构

“哈拉”是达斡尔族的氏族组织,是以父系血缘关系为纽带而结成的社会集团。每一个“哈拉”都有自己的聚居地,例如,“郭博勒哈拉”居住于精奇里江下游支流布丹河流域,“敖拉哈拉”聚居在精奇里江中游支流提拉登河流域等。属于同一“哈拉”的人,均具有血缘关系,因而严格禁止通婚。各“哈拉”均有民主选举的“哈拉达”(氏族首领),管理氏族内部事务。清朝末年,达斡尔人以“哈拉”为单位进行集体狩猎活动,是氏族组织共同生产、平均分配习俗的残存。

随着生产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哈拉”的规模日趋广大,于是,一个“哈拉”又分为若干个“莫昆”。“莫昆”是达斡尔族的父系家族组织。每一个“莫昆”都有自己独自的名称,如“乌力斯莫昆”、“郭博勒莫昆”、“毕日扬莫昆”等。同一“莫昆”的人居住在同一个村落或相邻的地方,在生产和生活方面有互相帮助的义务,也有收养孤儿、赡养孤寡老人的义务。所有“莫昆”内的成年男子都有权参加“莫昆”会议,它是家族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选举或撤换“莫昆达”(家族长)、商讨家族内部生产和生活上的大事,处罚违反习惯法的家族成员等。

无论是“哈拉达”还是“莫昆达”,都是在为族人尽义务,没有任何报酬,也不脱离劳动。元明清时期,中原王朝在达斡尔族居住的地区先后建立起自己的统治机构,“哈拉达”和“莫昆达”被任命为基层政权的行政首领,“哈拉”和“莫昆”除继续履行其血缘组织的功能外,还担负起基层行政组织的职能。

宗教信仰

萨满教

达斡尔族同其他阿尔泰语系各民族一样,主要信奉萨满教。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达斡尔人虽然受到过喇嘛教、道教和天主教的影响,并且也有人供奉过汉地的关帝神、娘娘神等神灵,但是外来的宗教和神祗均不足以破坏萨满教的完整性和独立性,没有动摇传统的萨满教在达斡尔人精神文化中的原有地位。

直到新中国成立前后,萨满教仍是居住在不同地区的达斡尔人共同信仰的宗教。

在达斡尔语中,主持宗教活动的巫师通常被称作“雅达干”。由于汉语音译的不同,“雅达干”一词又出现了“亚德干”、“亦都罕”、“耶德根”等种种不同的写法。信教的人们相信,雅德干是神的代言人和人的保护者,他们具有特殊品格和神奇本领,能够通神,为族众求神驱鬼、占卜祭祀及消灾祈福。

雅达干没有特殊地位,不脱离生产,平时参加生产劳动,有事则替人跳神治病,主持宗教礼仪和祭祀活动,雅达干没有寺院庙宇之类固定的宗教活动场所,也没有形成统一的宗教组织,始终保持着自然宗教原始古朴的特征。

达斡尔族的萨满教,尚保留着原始氏族社会的鲜明烙印。在达斡尔人中,每个氏族都有自己的氏族萨满,叫“斡卓尔雅达干”。这类巫师领有氏族祖先神,有法衣和神鼓等宗教用具。当疾病、家宅不安宁、孕妇难产、人死后没有留下遗言等事发生时,萨满便负责“转达”神灵的帮助。“斡卓尔巴尔肯”是达斡尔族以氏族等血缘团体为单位供奉的祖神,以布剪成人形为偶像,供于西窗之下,平时不摆设供品。逢年过节之时,都要烧香上供,腊月三十晚上用猪肉或狍子肉、荞麦米粥和酒献祭。

达斡尔人供奉的神灵,种类和数量很多,有与农业相关联的“嘎吉日巴尔肯”(土地神)、“巴那吉音”(土地神),有与畜牧业息息相关的“吉雅其巴尔肯”(富畜神),也有与渔猎经济密切相关的“毕日给巴尔肯”(河神)、“白那查”(山神)和“巴特何巴尔肯”(猎神)。这些神灵的存在,说明萨满教具有多神教的特点,反映出达斡尔人的自然崇拜、祖先崇拜、图腾崇拜和偶像崇拜等传统信仰。

服饰

在清代及清代以前,达斡尔族保持着以皮衣为主的传统服饰文化。男子服装具有很强的季节性,人们根据季节和气候的变化更换不同种类的衣服。在漫冬季,男人们穿的皮袍多采用立冬至春节前后的兽皮或牲畜皮 *** ,春秋两季,男子们穿一种长至膝盖的皮袍,叫“哈日密”。这种皮袍采用春、夏或秋初的狍皮 *** 。由于缺少布匹,男子们一年四季都穿皮裤。男人们头上戴的帽子种类较多,有冬天戴的皮帽,春秋时戴的毡帽,夏天戴的草帽,见客时戴的礼帽,郑重场合戴的官帽,狩猎时戴的狍头皮帽,等等。脚穿“奇卡米”(用袍皮、鹿皮作的靴子)、“斡洛奇”(布靿布底或皮底的便靴)或靰鞡。 [9]

妇女穿长袍,不束腰带, *** 短衣,颜色以蓝为主。冬季穿“奇卡米”;夏天穿白布袜子、花鞋。年节或者喜庆时穿各色绣花的绸缎衣服,外面套的斜襟坎肩叫“奥勒情”,与清朝满族样式基本相同,内吊皮里,外加缎面。

清末以后,达斡尔族的传统狩猎经济日渐萎缩,当地的陆路交通和商品经济日渐发达,布匹绸缎得以大批量运入,皮革制品在达斡尔族传统服饰习俗中的主导地位不复存在。布匹、绸缎、棉毛制品逐渐取代了皮质服装。同时,服装的式样也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生变化。在新中国成立后,达斡尔族其日常穿的衣装鞋帽与当地其他民族大致相同。

达斡尔族服饰历史上深受周边民族的影响,长袍形制与满族旗袍相似。清末以前都穿兽皮衣服,民国以后,棉、布、绸缎长袍成为达斡尔族主要装束,立领、右衽、大襟,着皮裤或布裤,老年人欢外套坎肩。男子长袍衣领、袖口有很宽的滚边,边上绣有图案,衣领以下的右斜襟也有宽襟边,用多道浅色条布组成。束宽腰带,腰带用皮或布制成,上面挂有烟具。妇女长袍外有时加外套或坎肩,襟边、袖口、领口、下摆等处多绣精美图案,襟边袖管镶有宽窄两道边饰,上绣花纹。老年人长袍宽大,年轻人偏窄瘦。

姓氏

达斡尔人传统姓氏称为“哈勒”、“莫昆”。

“哈勒”源于氏族社会,多以祖先最初在黑龙江流域居住地的山河等名称为名,如鄂嫩哈勒源于居住地鄂嫩河流域,精奇里哈勒源于居住地精奇里江。

“莫昆”源于家族,多以祖先的名字或居住地名称为名,如色布奇莫昆源出居住地精奇里江西色布奇山峰。此外,还有以所居住村屯来划分莫昆的。

清代文献记载,达斡尔族原有“哈拉”三十余个,“莫昆”六十余个,后部分“哈拉”并入较大“哈拉”,一些并入“莫昆”中,加上汉字书写有误、历史原因,大部分消失,截止2015年7月,主要“哈拉”二十余个,“莫昆”三十余个。

因新疆地区达斡尔族部分未简化,没有准确统计,故简化姓氏不详。

习俗

民居

达斡尔族的传统住房多以松木或桦木栋梁为房架,土坯或土垡为墙,里外抹几道黄泥,顶苫房草,二间、三间、五间不等。二间房以西屋为卧室,东屋为厨房;三间或五间的以中间一间为厨房,两边的为居室。房子一般都坐北朝南,注重采光,窗户多是达斡尔族房屋的一大特点。居室的南、北、西三面或南、东、北三面建有相连的三铺大炕,俗称“蔓子炕”。蔓子炕保暖性能好,是达斡尔人冬季不可缺少的取暖设施。

达斡尔人的居室以西屋为贵。西屋又以南炕为上,多由长辈居住,儿子、儿媳及其孩子多居北炕或东屋,西炕则专供客人起居。炕面大都铺苇席或毛毡等。如今,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条件的改善,砖瓦房正日益增多,不过,使用火炕等起居习俗仍深受达斡尔人的喜爱。

传统节日

阿涅节,是达斡尔族最盛大的传统节日,相当于汉族的春节。从进入腊月开始,人们便开始阿涅节而忙碌,准备过年用的各种食品。

库木勒节,库木勒即柳蒿芽,野菜可食用。每年五月,成群结队的达斡尔族男女老少,深怀感恩之心,兴高采烈地去采集柳蒿芽并欢歌劲舞。举行传统的体育竞赛,其乐融融。

抹黑节(阔德格·乌都日),正月十六为抹黑日,是达斡尔族传统节日之一,达斡尔族的“阔德格·乌都日”来源于达斡尔族春节,达斡尔族视同除夕至正月十五都是春节。

婚俗

达斡尔人对男婚女嫁非常重视,形成了内容丰富、特色独具的传统婚姻习俗。一夫一妻制婚姻,在达斡尔族中产生很早,并一直传承到今天。历史上,达斡尔族实行并不严格的族内婚,通婚范围主要在本民族内部,即以异姓成员为通婚对象。后来,由于与鄂温克族、蒙古族、满族、鄂伦春族和汉族等民族长期相邻而居,,同其他民族之间的通婚也得到允许。氏族外婚制度是达斡尔族婚姻习俗方面的又一项基本制度。同一哈拉(氏族)、莫昆(家族)的男女因为有血缘关系、为同一父系祖先的后代而严格禁止互相通婚。为保持亲戚间稳定的伦理关系,达斡尔人虽然允许部分有亲属关系的人通婚,但是要求双方辈分必须相同,严格实行同辈婚。同时,入赘婚比较普遍。男人入赘女方后,所生子女仍属父亲的“哈拉”,女婿在岳父家只从事劳动,并无继承女方财产的权利。

新中国成立前,达斡尔族的封建礼教和道德观念根深蒂固,父母包办婚姻被看成是天经地义的事情,青年人没有自行选择配偶的权利,也不能进行自由的婚前社交活动。其传统婚姻习俗,通常包括择偶、定亲、过礼、结婚等程序。人们选择配偶讲究年貌相当、门当户对。在年龄方面要求男女双方大致相近,男方与女方同岁或比女方大一岁至三岁均可。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婚姻法》的颁布和实施,传统婚俗中的封建包办、买卖婚姻被彻底废除,青年男女可以通过自由恋爱为自己选择称心如意的配偶。

日常礼仪

以敬老、互助和好客为佳风。对长者,无论是在路上行走,还是出入房门,青年人都要让路;儿女外出归来,要给老人请安;凡有好吃的或是老人喜欢吃的食品,首先要敬给老人或给老人留下一部份。客人来访,主人要递烟、敬酒、端出奶制品热情招持,若是贵客临门,还要增加“瓦奇”(猪肘子)和“手扒肉”等佳肴,盛情款待。

无论谁家宰杀牲,都要选出好的肉分赠给邻居和亲友,狩猎或捕鱼归来,甚至路人都可以分得一份。家里来了客人,即便生活贫困,也乐于设法款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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